判pàn字级:一部首:刂笔画:7结构:左右 剖开。《墨子·备穴》:“令陶者为月明,长二尺五寸,六围,中~之,合而施之穴中。” 分,分开。《左传·庄公三年》:“纪於是乎始~。”《论衡·艺增》:“闻一增以为十,见百益以为千,使夫纯朴之事,十剖百~,审然之语,千反万畔。”(畔:叛。) 半。《公羊传·定公八年》:“璋~白。” 特指两半相合,婚配。《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 区分,辨别。《国语·晋语一》:“则上下既有~矣。”苏洵《六国论》:“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矣。” 裁决狱讼。《宋书·许昭先传》:“叔父肇之,坐事系狱,七年不~。” 判词。《旧唐书·李元纮传》:“南山或可改移,此~终无摇动。” 唐宋官制,以高位兼任低职、以京官出任州郡官叫“判”。《宋史·韩琦传》:“除镇安武胜军节度使、司徒兼侍中,~相州。” 不顾,豁出去。《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一士~死兮而当百夫。” ~断~官~合~涣~袂~妻~然~书~县~押~正花~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