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以利害
向对方阐明某种行为带来的利与弊,使人能从中加以选择。
公元前630年,晋侯联合秦国攻打郑国,把郑国的都城包围起来。城内柴尽粮绝,朝不保夕。佚之狐对郑伯说:“国家面临着灭亡的危险,如果派遣烛之武去晋见秦君,备说利害,秦国的军队一定撤走”。郑伯听后,把任务交给了烛之武。当天夜里,士兵用绳子把烛之武吊放到城下,晋见秦伯,说:“秦、郑二国相距千里之遥,东边隔着晋国,南边有周挡着,虽然灭亡郑国不成问题,但是秦国能超越自己的国境去占领千里之外的郑国吗?况且损兵折将,劳民伤财,对您有什么好处呢?”秦穆公听了很受启发,答应了烛之武的要求。并和郑国结盟,撤兵回国。晋国也只得撤兵。
对于不能看清问题实质的人,晓以利害,使之懂得一种行为造成的最终结果,以便让对方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时一个重要的方法。对于处在十字路口、不知如何选择的人,可用此法帮助他分析其中的利弊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