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 (一)考试安排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于2023年12月22—28日进行,面试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考生可于开考前5天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中心”,查询本人专业统考面试具体日期、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作品朗读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 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2.新闻播报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3.话题评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注意事项】服装上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标识或图案,不得穿戴任何装饰物(如各类头饰、配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