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 |
二、院校国标码 | 13029 | |
三、校址 | 浙江省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 |
四、层次 | ? 本科? ? ? □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
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 英语、日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我校空中乘务、城市轨道运营管理专业学生就业时,根据岗位不同用人单位会对形象、身高、体重、视力、听力等基本身体素质和生理条件有所要求,建议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生理条件,对照专业特点及就业去向等谨慎报考。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17000元/学年;体育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计算机类专业14000元/学年;其它类专业13000元/学年。 本科:财经商贸类专业26000元/学年;土建施工、土建管理、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类专业27000元/学年;土建设计、艺术设计类专业28000元/学年;民航运输服务与管理专业28000元/学年。 |
住宿费标准 | 6人间1500元/学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986669833。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网:http://www.zjgsdx.edu.cn 电话:057986668888/86660808 传真:057986668858 | |
十七、其他须知 | 入学后有一次转专业机会;符合相关条件的专科学生可在第一、二学期末提出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学生可在第一、二、三学期末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及程序参见学校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