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有制的基本形式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公有制的基本形式就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从1952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全面展开的,它的主要内容是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什么是公有制
公有制是一种相对于私有制的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私有制消失,生产资料不进行排他性占有,目前中国社会的公有制的表现形式一般被认为可区分为“国家所有”及“集体所有”两种,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均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之上。
公有制的现实意义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方面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全国人民共同拥有着所有的国有资产。这些资产每年经营或出让等等方式获得收益原本是要向广大民众分红。只是建国时间还不太长,暂不向民众分配共有资产经营收益。将来会逐步完善分配制度,达到人民共享社会主义发展成果的目的。
2、公有制分为两种: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以村为单位的集体所有制广泛的应用于我国农村地区,村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共同劳动,共同占有村集体的收益。在每年向集体所有成员分发集体资产产生的收益经利。全民所有制就复杂得多,其分配方式非常难以确定,建国时间也不长,所以暂不分配。这就是弊端,这就形成了实际上的权力所有制。我们把这种权力所有制称为初级公有制。初级公有制必须向高级公有制完善。高级公有制的实质是人人所有制。